娄底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16-10-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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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方案

 

为了圆满顺利地做好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耀文

副组长:张怡南  肖志治      王贵升  罗志银

  员:刘镁文  罗凤初  朱孜东  颜色盛  刘建龙

陈远祝  曾作龙  龚锡奇  戴向阳  曾录泉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政策宣传及信息采集组

组 长:颜色盛

副组长:童友初  李吕平  刘永胜  彭少华  唐宝华

  员:曾依莎  李丽君  邹旭红      苏曙辉

李 琦  刘 懿  王爱华  各报名站信息管理员

负责高考政策的宣传与解释,接受考生、家长的咨询;负责组织高考基本信息、图像信息、文字信息、口语免试信息、优惠信息等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与上报。

()资格审查组

  长:罗志银

副组长:刘镁文  罗凤初  朱孜东

  员:颜色盛  贺朝阳  王孟慧  曾依莎  邹旭红

杨 秀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及纪检、基教、

        职教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负责全市报名资格审查、优惠加分资格审查等。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基础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招生考试部门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基础教育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招生考试部门分类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同等学力和社会青年的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查验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的真伪,并将毕业生证书复印件按普高和中职分类后,交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和父母居住证明等材料,交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市教育考试院会同基教科、职教科负责市直学校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20161120日上报数据前完成,外省户籍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表须在20161215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复审;职教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纪检、监察负责报名工作全程监督并查处报名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全市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在2016125日之前完成,考生资格终审工作在20161215日前完成。

二、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的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⒊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⒋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二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时间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我省统一为201611110日。

四、报名方法

()报名点选择。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到学籍所在报名站申请报名(拟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等有户籍招生要求的考生,要求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娄底城区文理科社会考生统一在娄星区招生办报名,娄底城区职高对口社会考生统一在娄底市第一职业中学报名。少年班考生凭相关院校核发的准考证,到学籍所在报名站报名。

()资格审查。考生必须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51月)、高中(或中职)毕业证(本省户籍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其中,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时,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系统打印));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学校发给的准考证。本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考生高考报名时须提交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有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学籍证明,往届生按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所有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必须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点集中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网报登录卡”、《报名登记表》(草表)等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根据报名顺序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点硬件准备

计算机(CPU 3.0GHz以上、内存2G、硬盘500G)、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高像素数码摄像头或数码相机、宽幅激光打印机、高速宽带上网。

()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通过“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招考机构及报名点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WEB版)”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版)”进行报名管理,其对应地址如下:

⒈“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⒉“WEB版”网址:http://www.hneao.cn/hngz

⒊“客户版”远程服务器地址:113.240.234.65,端口号:8001,“客户版”软件通过“WEB版”中的公告栏下载。

()信息采集工作流程

⒈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登录“招考管理系统(WEB版)”,按照原已分配的用户名进入报名子系统。设置(修改、增加)所属报名点基本信息。

⒉县市区招考机构分配(启用)各报名点用户,打印各报名点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发给各报名点。根据各报名点的预估报名人数,分科类划分各报名点的报名顺序号区间(报名顺序号8位,市县码4位加流水号4位)。

市直学校报名流水号分配如下:

娄底一中:0001-1999        娄底五中:2001-2999

娄底六中:3001-3500        春元中学:4001-4500

蓝圃学校:5001-5500        娄底一职:6001-6200

职院医学院:7001-7500      娄底职院:8001-8800

潇湘职院:9001-9500

⒊各报名点凭县市区招考机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考管理系统(客户版)”的报名子系统(原已分配用户名的报名点按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集中用身份证阅读机直接通过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信息,分配报名流水号。

⒋各报名点登录“招考管理系统(WEB版)”下载并打印本报名点的“网报登录卡”或“网报登录表”(登录卡上的内容包括采集报名信息网站的网址、报名顺序号、登录密码、姓名、身份证号等)。

⒌考生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点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并将登录卡发放给报名考生。请注意提醒考生保管好报名顺序号和密码。

考生本人登录采集报名信息的网站,凭登录卡上的报名顺序号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除外),考生报名系统增加了信息保存及提交确认密码,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网站修改本人输入信息,修改信息(包括基本报名信息、专业统考报名、高职单招报名)必须正确输入密码才能成功保存信息并提交确认。选择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统考的考生还须填报好本人报考专业考试类别、报考主辅项、考试期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补报和修改专业报考信息。报名点要告知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信息保存及提交确认”密码和登录密码,不得告诉他人密码或委托填报,由此造成的信息被篡改或泄露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上网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或由考生自行选定。报名点及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可即时上网查看报名进度等有关情况。

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切实保护考生权利,今年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系统在去年不采集报名期间考生联系电话信息的基础上,将不采集考生通讯地址、收件人和邮政编码信息(艺术体育统考、外省艺术校考、高职单招和志愿填报等工作需要采集的情况另行通过相关系统采集)。各报名点自行做好本报名点报名期间考生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确保信息安全。

⒎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招考管理系统(WEB)”或“招考管理系统(客户版)”,打印校对表供考生校对。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验证基本信息(已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的考生无需验证)、校对和修改个人信息并在校对无误后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⒏县市区招考机构和报名点登录“招考管理系统(WEB版)” 或“招考管理系统(客户版)”,采集评语等其它信息。考生评语由各报名点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采集。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信息由报名点负责采集。

⒐县市区招考机构和报名点登录“招考管理系统(WEB)版”,提交上报采集的考生信息(含相片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信息采集及提交时间安排

2016111-1110:考生网上报名(含艺术、体育类考生);

2016112012点之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确认、提交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相片信息;

20161215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确认、提交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评语信息和相片信息(含已分配未使用的流水号)。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特别是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的政策规定,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生的指导,着力解决往年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报名点要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程序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手续。信息采集完成后,要组织考生本人对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报名工作结束后,通过身份证采集的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招考部门要按照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往届生以应届生或应届生以往届生名义报名,杜绝考生重复报名,杜绝不符合对口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对口招生考试,杜绝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报名,杜绝冒名顶替者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点下一年度组织报名的资格。

 

附件:1.《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选定)说明

                                 2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3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

报名登记表》填写(选定)说明

 

1.“科类”栏,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类分别选定“文科类代码-11”、“理科类代码-15”、“职高对口类代码-81”。

2.“考生号”栏,由10位数组成。第一、二、三、四位数为市州县行政区代码,考生根据自己所属市州县行政区选定其代码;第五、六位数为考生报考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按考生号确定科类,考生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报考,然后按照参加各类专业考试的成绩来确定科类特征),第七、八、九、十位为顺序号(以县为单位编排,由报名点发放)。

3.“学籍号”栏,由12位数组成。仅限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在湘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学籍号,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号时,只填写后12位数。

4.“姓名”栏、“出生日期”栏、“身份证号码”栏、“性别”栏、“民族”栏由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机具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相关信息。“民族”栏各民族代码分别为:汉族-01,蒙古族-02,回族-03,藏族-04,维吾尔族-05,苗族-06,彝族-07,壮族-08,布依族-09,朝鲜族-10,满族-11,侗族-12,瑶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萨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傈族-20,佤族-21,畲族-22,高山族-23,拉祜族-24,水族-25,东乡族-26,纳西族-27,景颇族-28,柯尔克孜族-29,土族-30,达斡尔族-31,仫佬族-32,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难族-36,仡佬族-37,锡伯族-38,阿昌族-39,普米族-40,塔吉克族-41,怒族-42,乌孜别克族-43,俄罗斯族-44,鄂温克族-45,崩龙族-46,保安族-47,裕固族-48,京族-49,塔塔尔族-50,独龙族-51,鄂伦春族-52,赫哲族-53,门巴族-54,珞巴族-55,基诺族-56,其他-57,穿青人-59,外血统-98

5.“政治面貌”栏,指“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非党团员”,考生根据自己的属性选定。

6.“考试语种”栏,指“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考生选定自己所报外语语种。

7.“对口类别”栏,只限于部分考生选定。有关代码为: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3,西藏内地班考生-36,报考少年班考生-39,报考有关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考生-57

职高对口考生的对口类别代码分别为:师范类-71,种植类-72,养殖类-73,机电类-74,电子电工类-75,计算机应用类-76,建筑类-77,旅游类-78,医卫类-81,财会类-82,文秘类-83,商贸类-84,英语类-85,音乐类-91,美术类-92,服装类-93

8.“考生类别”栏,指“城市应届”、“农村应届”、“城市往届”、“农村往届”,同等学力考生的类别一律按往届填写,其他考生根据自己的属性选定。

9.“毕业类别”栏,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技工学校”、“同等学力”,考生根据自己的属性选定。

10.“毕业学校”栏,考生选定本人毕业学校代码,同等学力考生和在外县寄读的应届生选定各地编定的中学代码。

11.“毕业班级”栏,考生填写自己所在学校的毕业班级代码,社会考生和往届生此栏可不填。

12.“是否残疾考生”栏,如是残疾考生必须填写残疾人证号。

13.“是否少数民族聚居地”栏,只限于少数民族聚居乡、自治县、自治州的考生填写。

14.“是否少数民族过半县”栏,只限于少数民族过半县的考生填写。

15.“户口所在地”栏,考生填写自己户口本上的住址(注意填报户籍所在省份)。

16.“本人简历”、“有何特长”、“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栏目,由考生据实填写。

 

填报艺术体育类考生的补充说明:

1.“专业考试类别”栏,只限于参加艺术、体育等各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含职高考生)选定。有关代码为:音乐类-01,美术类-02,体育类-03,服饰艺术与表演类-04,播音与主持类-05,编导类-06,表演类-07,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08,舞蹈类-09,摄影摄像类-10,服装类(限职高对口考生填报)-11

2.“专项或主科”栏,只限于参加全省体育、音乐专业统考的考生选定。

体育考生选定自己的专业技术项目,有关代码为:篮球-01,足球-02,排球-03,乒乓球-04,体操-05,武术-06,艺术体操-07,田径:跳高-08、跳远-09、三级跳远-10、撑杆跳高-11、铅球-12、铁饼-13、标枪-14200-15400-16800-271500-17、跨栏-18,游泳:自由泳-19、仰泳-20、蛙泳-21、蝶泳-22,健美操-23,羽毛球-24,网球-25,跆拳道-26。考生只能在上述项目中选取其中一项,不能不选,不能多选。

音乐考生选定自己的主科,有关代码为:声乐-41,钢琴-42,作曲-44,器乐:手风琴-45、电子琴-46、小提琴-47、中提琴-48、大提琴-49、弦贝司-50、单簧管-51、双簧管-52、大管-53、圆号-54、小号-55、长号-56、萨克斯-57、二胡-58、琵琶-59、扬琴-60、古筝-61、竹笛-62、琐呐-63、笙-64、其他-65。考生只能在上述科目中选取一科,不能不选,不能多选。

3.“辅项”栏,只限于参加全省体育专业统考的考生选定。体育辅助技术项目有关代码为: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31,排球传球垫球-32,足球运球绕杆射门-34,游泳-35。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或相同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


附件2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市(州)       县(市、区)报名点□□        科类       

考生号1743□□□□□□□□□□

学籍号□□□□□□□□□□□□

   

 

 

 

 

 

出生日期□□□□□□□□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对口类别□□               

考试语种        

考生类别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毕业班级     

毕业类别     

是否残疾考生

 

残疾人证号

 

是否少数民族聚居地

 

是否少数民族过半县

 

户口所在地

 

本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证明人

 

 

 

 

 

 

 

 

 

 

 

 

 

 

 

有何特长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以下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请控制在100字以内)

 

 

 

 

 

 

 

 

 

 

 

 

 

 

 

 

 

 

 

 

 

 

        班主任或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    

 

 

注:

1.本表由考生本人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2.书写框“□”内仅能填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

3.填写此表时必须结合《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以便准确填写有关栏目,查找有关代码。


附件3

条码区(系统打印)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外省户籍考生使用)

考生姓名

(系统打印)

身份证号码

(系统打印)

学籍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

 

学籍号

(或毕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考生承诺

1.已知晓国家对高考报名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通过伪造证件、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其高考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2.我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父母签字:             

                                                        

应届生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考生(在对应的“□”内填“√”,)

自高中一年级起就在我校高中部就读,具有我校学籍,同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在我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具有我校学籍,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学校公章)                

                                          

县市区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生为(在对应的“□”内填“√”)

     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或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已经核实,且提供了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或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已经核实,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表通过系统打印,交考生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核程序。

2.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

3.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所在学校和学籍号,往届毕业生填写毕业学校和毕业证书编号。

4.此表由市州汇总整理后,于201711前交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统一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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